身障協會斂財2/理事長要員工偽造資料 女員工淚訴「我不敢簽」
記者:陳昭文 | 2020-11-14 09:00
黃鉦峰(紅圈處)2016年接任協進會理事長一職,在金門縣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圖/讀者提供)
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協進會(協進會)理事長黃鉦峰,遭前女員工小花(化名)控訴,不但以假收據向金門縣教育處詐領18萬元補助經費,甚至還多次指使旗下員工「偽造離職員工簽章」、「向各單位要禮品」,甚至將愛心發票中獎獎金供協進會幹部吃喝玩樂。
本刊調查,黃鉦峰(黃男)今年約45歲,從2016年起擔任「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協進會」理事長一職,還曾在前年榮獲敬老楷模,目前在金門1間酒廠上班,協進會主要服務的項目為「身心障礙者居家訪視關懷」、「就業輔導與轉介」以及「政令宣導等」。
今年7月,協進會配合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舉辦為期40天的運動會,但協進會理事長黃鉦峰卻指使小花作假帳,用不實的單據向教育處申請18萬元補助經費。
「他(黃男)還要我偽造離職員工的簽名,就是為了多請費用。」本刊調查,在舉辦運動會期間,黃男拿了3個離職員工的名字,要小花在簽到簿上偽造簽名,目的就是將每個工作人員便當費領好領滿。
黃男誇張行徑不只這一樁,小花透露,金門縣各地便利商店、商場前,有許多協進會的愛心發票箱,發票經過回收、進到協進會後,再由志工媽媽兌獎,但小花卻從其他同事口中得知,中獎獎金不是供協進會運作,竟是成為幹部吃喝玩樂的「娛樂費」,「我也是到協會上班後,才知道大家捐贈發票,中獎所得是理事長揪吃大餐的基金。」小花表示。
「我因為受不了內心不安,不想做假帳、同流合汙,所以選擇離職。」然而小花離開協會後,始終覺得應該讓黃男為所作所為付出代價,所以她到新北市地方法院告發黃男,只盼司法能夠盡快介入調查,別讓人民的辛苦賺來的納稅錢,成為協進會的金庫。
對於小花指控,黃鉦峰澄清,「收據與核銷收據金額不同」一事,他強調是要向教育處申請的便當費用中包含工作人員便當在內,所以並不會在名冊上。針對要小花「頂替簽名,領湊足人數領便當費」,黃男反駁,「當初這些員工都有來。」並強調小花是8月到職,並不了解實情。
至於「拿發票箱的中獎獎金當基金,供協會成員吃大餐」,黃男則喊冤,「他們又不愛吃便當,所以才到外面吃。」同時黃男強調,事後都要求幹部1人捐1000元不等金額到基金中,並非將善款用來吃喝玩樂。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副處長黃雅芬表示,協進會提供的資料確實有收據數量、金額不對的情形,目前正在調查中,黃雅芬強調,教育處一定會依法行政,針對審核資料嚴格檢視,但她也說,「資料有誤是協辦單位的問題,目前已經退回去了。整個案件還在審核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