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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警遭控「吃案」逆轉洗冤 竟是民眾自導自演
記者:李明軒 | 2020-11-15 20:55
王姓民眾(右一)向警方報假案,最後仍被「抓包」。(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市警方遭爆「吃案」,媒體指有位王姓民眾來報1起擄人勒贖案,但警方竟「吃案」沒有開立報案三聯單等。但幹員深入追查後發現,該「擄人勒贖案」中的「被害人」,根本就是串通債主,假裝被綁、受虐想騙自己爺爺錢。警方已將報案的王姓民眾依詐欺、偽造文書、誣告等罪嫌送辦,另也全力追查該名「被害人」到案中。
據查,王姓民眾(49歲)是於6月間向警方通報擄人勒贖案,指被害人(33歲)遭凌虐、綑綁甚至遭拍裸照脅迫等,但他卻語焉不詳,連被害人姓名、案發地點等都不知情,警方當時僅能在「受理案件登記表」進行備案。
11月6日時,王男再到警局表示要報案,這回提供了被害人身分、遭押到台南市仁德區某處凌虐等細節,警方於是開立正式的報案三聯單,並由轄區白河警分局偵辦,但仍清查中,就有人主動向媒體爆料,讓台南市警方急著澄清。
今天下午,整個案件終於真相大白,原來警方傳喚到「涉嫌綁人」的陳男、鄭男、胡男3人後,大家異口同聲表示,是「被害人」欠債後無力還款,主動找他們自導自演1起假綁架案,並拍下「受虐影片」,好取信「被害人」的爺爺幫他還錢。
陳男更坦承自己與王姓民眾勾結,6月份時是他要王去報案,好讓「被害人」家屬更相信真的有綁架案。而王姓民眾最近再次去報案,則是因與陳男等3人有財務糾紛,為了報復才再找警方,盼能「假戲真作」給陳男等人好看。
警方釐清該案前因後果,除了替自已洗冤,也將王姓民眾依詐欺、偽造文書與誣告等罪嫌函送檢方偵辦,並持續追查自導自演的「被害人」到案說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