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被誤判入獄服刑26年終獲無罪 擬申請國賠5千萬
編輯:張羽緹 | 2020-11-17 16:34
何學光拿著無罪的判決書。(圖/翻攝澎湃新聞)
被控殺人罪入獄服刑26年後卻獲判無罪,該由誰來賠償這些逝去的青春時光?中國雲男一名男子1994年被判無期徒刑入獄,期間不斷上訴,直到2020年才終於獲判無罪、當庭釋放。
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1994年時年24歲的雲南男子何學光被控故意殺人罪,被紅河州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其後雲南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後何學光不斷上訴。2020年9月23日,紅河州中院公開開庭宣判何學光無罪,於當天釋放。何學光準備在18日向雲南省高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申請賠償金各項總計11553201.8元人民幣(約50200204.2新台幣)。
至於何學光為何會被判無期徒刑?回顧事件發生經過,1994年4月2日晚間,紅河州彌勒市(原彌勒縣)西一鄉發生一起爆炸案,導致當地青年師占金死亡。據判決書顯示,當晚彌勒市西一鄉勒色村男子師占金等人與勒克村的女青年約會。晚間22時許,師占金等人欲去接赴約的勒克村女青年,當走到距勒克村約1公里處時卻發生爆炸,師占金當場被炸死。經法醫鑒定,師占金是被爆炸飛行物(石塊)擊傷頭顱左枕部,導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警方事後調查,推斷並鎖定同鄉的何學光為本案犯罪嫌疑人,何學光於1994年4月22日被拘傳,同月23日被收容審查,同年5月24日被逮捕。1995年12月24日紅河州中院在一審判決中認定,被告人何學光因被勒色村的人用石頭砸過,並和勒色村的人打過架而產生報復之心。
報導指出,案發當晚,何學光攜帶捆綁好的炸藥及手電筒朝勒色村方向走去,當走到距勒克村1公里的地方時,發現對面有人走來,便認定是勒色村的人,即用火柴點燃導火線,將炸藥朝對面的來人拋去,當場將勒色村的師占金炸死。一審認定何學光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何學光在宣判後以沒有實施犯罪為由提出上訴,雲南省高院二審認定犯罪事實,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後何學光不服,不斷提出上訴,2018年11月12日,雲南省高院決定對本案再審,於2020年6月5日撤銷了此前的二審判決,發回紅河州中院重新審判。
2020年8月18日,紅河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法院審判認為,原公訴機關指控何學光犯故意殺人罪的直接證據只有何學光的有罪供述,在案的其他證據,如現場勘查筆錄、屍檢鑒定結論、扣押物品清單、證人證言等證據,僅能證明本案發生的時間、地點、後果及何學光懂得爆破技術並持有炸藥、雷管等物品的事實,並不能證實何學光故意殺人的事實。
且何學光是在長時間疲勞審訊後作出有罪供述,並不穩定,其有罪供述的真實性、合法性存疑,不能作為認定何學光故意殺人的依據。經法院審理後認定,本案證據沒有達到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故原公訴機關指控何學光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經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決定,判決何學光無罪。
2020年9月23日下午,失去自由26年5個月後,紅河州中院公開開庭宣判何學光無罪,也於當天將他釋放,然而歸來的他已經50歲了。據了解,何學光準備於18日向雲南省高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他的賠償申請書顯示,他申請賠償義務機關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侵犯健康權、後續治療費及護理費,加上近27年來的伸冤合理支出,另賠償因此前錯誤判決而支付給原告的費用及利息,林林總總各項賠償金共計11553201.8元人民幣(約50200204.2新台幣)。
何學光的賠償請求還提出要求賠償義務機關和原案件承辦人,須在國家和省市級媒體上公開道歉,以恢復其名譽,也藉此消除錯誤判決給他造成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