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億討嘸2/罰金累計17億 執行署找上Uber僅查扣1000萬
記者:林益民 | 2020-11-18 06:00
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官黃文信曾一度成功勸導Uber分期付款繳交17.7億元。(圖/黃威彬攝)
交通部公路總局移送行政執行署的Uber案光是罰金就有17億7千萬元,可是Uber公司登記資本額只有100萬元,執行署指示台北分署對這首樁境外電商追討罰金案不能大意,一定要派出追債大將緊迫盯人。但是台北分署一出手也碰壁,僅查扣到Uber公司帳戶1000萬元及辦公室的桌椅。
執行署台北分署在執行署各地分署中,因業務量大,不管個人或是公司的欠稅大戶最多,有「天下第一分署」之稱,在台北分署服務的執行官或是書記官,每人辦案不在少數,見多識廣,都是追債高手。
最後由「討債經驗豐富」的執行官黃文信接手負責,黃文信是行政執行官第3期結業,曾處理過台北市政府滯欠勞健保費案、掬水軒前董娘欠稅案等。尤其是掬水軒案,前董娘已經在海外住居多年,幾乎很少回台,黃還是有辦法讓該董娘從海外繳交4000多萬元欠稅,堪稱執行署「天王級」執行官。
行政執行署發現,這件案子是執行署向境外電商追債的首樁案件,Uber以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在台登記,資本額只有100萬元,是否有足夠資力清償這天價罰金還是未定之數,結果執行署清查後,只查扣到Uber公司帳戶1000多萬元及公司辦公室桌椅等財產。
但Uber在台灣真的只有執行署清查的這些資產嗎?一名Uber司機「小羅」向本刊透露,他做Uber司機大約3年,即使現在有新冠肺炎疫情,還是有錢可以賺。他以自己為例,1天認真跑10個小時,在固定接單的情況下,每個月營收達10萬元,扣掉車子維修費、油錢、保險費等固定成本,每月可淨賺7、8萬元。
小吳說,一般計程車司機是天天領現金,他們是每周結算一次,「但與1天跑12小時,可能才賺2000元的小黃司機相比實在好太多,台北市Uber司機有7、8000人,像我一樣百萬年薪的人就有不少」。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副處長尚錦堂表示,公共運輸處將在收到Uber相關案件後儘快依法處理。Uber公關總監潘瑞蓮表示,目前公司對此部分沒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