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億討嘸4/天價罰金Uber原定明年9月繳清 確定判決讓公路總局傻眼
記者:林益民 | 2020-11-18 06:00
2013年Uber強勢登台,造成合法計程車業者不滿而向檢方提告,也讓政府對Uber嚴格執法取締,罰金累積高達17億7千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Uber登陸台灣後,因違法載客多次遭交通部公路總局開罰,罰金累積超過17億,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多次催討未果,但今年6月,Uber態度終於軟化,同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清償滯欠的17億7千萬元。不料,最高行政法院今年9月判決公路總局沒有管轄權對Uber進行裁罰,讓公路總局傻眼,也讓執行署前功盡棄,罰金一毛錢都沒收到。
去年5月,Uber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的一件行政訴訟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Uber在直轄市營運,應歸屬於直轄市交通單位主管,不歸公路總局管轄,所以公路總局無法裁罰,也不能勒令停業,因而判決Uber勝訴,免罰。
雖然Uber勝訴,但也只是一件個案,還有其他個案還未裁判。台北分署見苗頭不對,決定對Uber案快馬加鞭。負責討債的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官黃文信說,這3年期間,他與Uber的代理人見面超過10次,只要認為有機會可以突破,就約對方到台北分署「聊天」,即使時間很短,也希望能找到雙方可以接受的還款方式。台北分署用盡各種方法說服Uber清償罰款,甚至以「清償罰款能為Uber企業形象加分。」說之以情。
在黃文信舌燦蓮花、不斷勸說下,鐵杵真的磨成繡花針。Uber在今年6月突然對台北分署釋出善意,同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2021年9月底前,將17億7000萬元繳清。
本刊調查,行政執行署在2000年成立以來,績效卓著,累計追討各式欠款金額近5800億元,1年約190億元。法務部長蔡清祥還向執行署喊出今年6000億元的目標,雖然這話語帶鼓勵,但仍給執行官不小壓力,如果Uber能開始分期繳納,將對目標不無小補。
可是問題來了,Uber還沒有開始分期繳納,最高行政法院在今年9月18日根據大法庭裁定的統一見解,認為公路總局對Uber沒有管轄權進行裁罰,關於此項裁罰必須交由Uber公司所在的直轄市主管交通機關,也就是台北市交通局,因而判決Uber勝訴定讞。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副處長尚錦堂表示,將在收到Uber相關案件後儘快依法處理。Uber公關總監潘瑞蓮表示,目前公司對此部分沒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