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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防疫專案12月起跑 8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

疫情指揮中心18日公布秋冬防疫專案,自12月1日起將強制要求民眾進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圖/中國時報郭吉銓攝)

時序進入秋冬,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上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公布「秋冬防疫專案」,自12月起到明年2月28日,入境旅客皆需檢附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8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醫療院所則要加強通報採檢。

未採檢入境要自費檢驗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12月1日零時起,入境台灣者,皆需檢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並由交通部督導航空公司把關,有些國家無法採檢,仍可登機,但入境要自費檢驗。若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處1萬至15萬罰鍰。檢驗報告不實部分,亦將追究偽造文書的刑責。

另在社區防疫方面,從12月1日起,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都需強制戴口罩。若有飲食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距離或有適當阻隔的前提下,可暫時取下。陳時中指出,在室內如果未遵守強制戴口罩的措施,經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由地方政府裁罰3000元至1萬5000元的罰鍰。

泳池健身房採總量管制

對於游泳池、三溫暖、健身房等難以全程戴口罩的場合,發言人莊人祥說,可採取總量管制,健身房也可加大設施的間距,民眾使用設施的時候可不戴,用完再戴即可。至於人潮聚集的戶外場所,如風景區、遊樂園、夜市,或戶外的集會活動,如遊行、跨年,應採取人數總量管制,讓民眾保持距離。

台商春節返台居檢14天

目前在醫療應變方面通報量偏低,陳時中表示,未來希望只要有症狀都盡量通報採檢,疑似個案即便後來沒確診,耗費的醫療費用政府也會負擔,確實通報者,也會另訂獎勵辦法因應。

昨日國內新增2例境外移入,為30多歲女移工及60多歲本國男子,分別自印尼、美國入境,截至目前,國內共累計607名案例。至於春節台商返台在即,傳出台商回台要集中檢疫,陳時中表示,還在討論中,初步規畫要居家檢疫14天,不必都關集中檢疫所,住家只要有獨立衛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