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昏小姊弟再勒殺!新北單親媽遭判死 律師怒斥法官「冷血」:民粹判決
編輯:網編組 | 2020-11-26 18:52
吳女親手勒斃2名子女,一審遭判處死刑。(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吳姓單親媽今年帶著年僅6歲、7歲的小姊弟投宿汽車旅館,竟用安眠藥迷昏子女後,再以童軍繩將2人勒斃,事後吞藥輕生獲救,一審遭新北地院判處死刑。針對判決結果,吳女的辯護律師痛斥法官「冷血」,認為對方量刑時對吳女遭遇隻字未提,就輕率地認定她泯滅人性,根本是錯誤的民粹判決,
吳女委任律師廖蕙芳今(26日)透過臉書發出聲明,指被告是一位單親媽媽,2名子女從出生起就由她獨力照顧,且吳女離婚後工作斷斷續續,在案發前2個月甚至處於無業狀態,導致她不堪生活壓力使憂鬱症復發,也曾尋求醫師治療且有拿藥可以證明,另在法院審理中也有精神科醫師鑑定報告為憑。
辯方律師指出,被告雖與其兄嫂同住,原以為可互相照顧,孰料後因小孩教養及生活作息差異,致吳女與其嫂不睦,不得已帶著小孩離家出走,最終走投無路決定和孩子共赴黃泉,才發生本案慘劇,「這些被告所遭遇到的情況,法官量刑時竟然隻字未提,明顯違反刑法第57條及59條規定。」
再者,廖蕙芳認為,本案案發過程雖是被告先行將子女餵藥後勒斃,但她也吞食大量安眠藥並配上酒,就是要和子女同死,處境令人同情,結果判決書對此事實完全不論,就直接認定吳女「行徑冷血,泯滅人性,且被告所為僅在宣洩其心中對生活狀況之不滿情緒,在在均顯示被告行為極惡劣,泯滅人性」等,完全偏頗。
廖蕙芳提到,判決一再說明「照顧少年及兒童,國家及社會同有責任,政府應直接幫助少年及兒童或間接協助家庭履行應盡之義務」等語,然而當被告陳述遭遇,包括7年來獨自撫養子女的困境與壓力,竟被法官解讀成「被告沒有反省之意,且對於被告本身人格、心理上之重大缺失及泯滅人性之反社會人格,均未見有深切檢討,足見對於被告之教化顯非易事」。
律師直言,吳女這7年來獨力帶著子女在和生活奮戰時,國家社會制度完全沒有給予幫助,直到她被逼入絕境後,法官不思國家社會未盡到照顧孩童的責任,反而以被告沒有保護小孩,甚至剝奪子女生命,不能寬待等嚴厲說詞指責被告,「法官冷血,莫此為甚。」
此外,判決理由提及「近年來不斷發生多起無辜幼童被殺案件,…立法者有鑑於此,認為現行刑法對於無反抗能力之兒童的保護規範顯有過輕或疏漏之現象…曾打算提案修法將殺害直系血親卑親屬列為加重殺人之罪而從重處罰」等情節,但這根本是現行刑法沒有規定的條文,法官竟予以援引,「顯然是錯誤的民粹判決。」
廖蕙芳強調,被告對犯行坦承不諱,且一再表明希望被判死刑,卻被認定「泯滅人性」,況且吳女過去無前科,平時對孩子縱偶有責罵,也不曾出手打小孩,然判決書竟擅自臆測她未來可能再犯,因此有永久隔離之必要,「我翻遍全卷,沒有被告日後有再犯可能的證據,法官輕率臆測,完全不重視被告人命,實令人慨嘆。既然是這樣,法官,我們二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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