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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法警偷盜216張民眾遺失證件 這下工作沒了
記者:中國時報陳志賢 | 2020-11-29 10:36
北檢。(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
前台北地檢署陳姓法警,偷走北檢辦保處保管民眾遺失的216張證件後上網兜售,被警方查獲,台北地院依竊盜罪判刑6月,懲戒法院判決陳休職半年。
檢方調查,陳男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北檢任職法警,今年3月初,陳見北檢法警室辦保處座位右邊第4個抽屜內,存放大批案件當事人遺留證件,均屬2014年以前遺失,已放置甚久而無人領回,起意偷竊。
3月9日上午,陳男因白天值新案備勤,需在法警室內待命機會,動手竊取辦保處抽屜內的民眾遺失身分證、護照、健保卡、汽機車駕照等證件共216張。
陳得手後,3月13日上網至「UT網際空間/成人聊天室」,以暱稱「賣證件」,刊登「1W/張。身分證。非偽造」廣告,兜售證件,警方因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遂喬裝買家邀約陳男面交取證件。
警方3月19日下午6時20分,在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永福街口逮捕陳男,並當場自陳身上查扣216張各式身分證件。警方清查後,將陳移送北檢偵辦。
北院審理時,陳認罪,法官認為陳身為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故意犯竊盜罪,依法應加重其刑,判陳徒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可易服社會勞動。
懲戒法院認為陳在辦公處所竊取他人200餘張證件200,並上網兜售,有懲戒必要,審酌他尚未賣出即被查獲,且犯後已知悔悟,判決休職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