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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爆爐渣偷填魚塭底 蔡易餘召集能源局等單位「亡羊補牢」

立委蔡易餘接獲爆料,有不肖業者想藉綠電大賺不義財。(圖/記者焦正德攝)

立委蔡易餘今天(3日)接獲爆料,有不肖業者意圖趁著政府大力推動綠電,經濟部能源局法規空窗期間,違法將「爐渣」神不知鬼不覺地填入「漁電共生」的魚塭之中。他表示,若政府單位不注意,爐渣一埋入漁塭底,太陽能發電計劃都是至少20年,恐將嚴重危害南部地區的漁業養殖業者聲譽。

蔡易餘指出,傳聞有不肖業者推動漁電共生,趁著設置魚塭的過程中,挖走該地土方後,密謀填入混有「爐渣」的水泥,藉此獲利上億元。他表示,若能源局沒有規範漁電共生的設置過程,讓業者有機可趁,藉著挖土方、填爐渣、種綠電等三階段,恐讓業者大賺不義之財。

蔡易餘辦公室今日下午召集經濟部工業局、能源局、環保署、公共工程委員會,以及農委會等相關單位討論此議題。

蔡易餘指出,現行規範混凝土摻爐渣只能用在特定用途,包括道路、停車場等鋪面工程或防波堤等處,爐渣填入魚塭底絕對是不可行的,但政府單位沒有機制、法規去檢視漁電共生的建置過程。他擔憂,若有不肖業者真的將爐渣「染指」魚塭,未來受傷最重的就是嘉義地區的養殖業者。

據了解,能源局在會議上表示,法規上面確實有必要檢討的地方,可以在魚塭設置的過程中建立「查核點」,避免不肖業者趁機將爐渣填入魚塭中。能源局也指出,最近正在規劃一個漁電共生專區的「審查原則」,剛好可以把委員的意見考慮進去,就差文字上如何拿捏。

據悉,農委會也在會中強調,漁電共生還是以養魚為主,綠電加值為輔,所以也會藉由查核業者進出魚飼料、人工多寡、漁獲產量等項目,確定該業者是否有「營農」的事實。農委會表示,若業者有問題,地方政府也會審查、要求改善,最重處罰可以撤照,業者20年種電計畫將毀於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