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國家錢不還1/金門前議長兄欠5億罰金 管收令卡法院行政執行署追討落空
記者:林益民 | 2020-12-05 09:00
金門縣議會前議長莊良時胞兄莊水池因被罰款5.1億元,遭聲請管收1年多都卡在法院沒結果,結果今年5月因過了追討期限,而被法務部註銷此罰款。(圖/報系資料照)
金門縣議會前議長莊良時胞兄莊水池11年前,因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遭法務部裁罰5億1千多萬元,為史上最高裁罰金額紀錄。法務部將全案移由國家級討債公司「行政執行署」負責追討。執行署查出莊疑似處分及隱藏財產,2年前向法院聲請管收莊,但這聲請卻在三級法院間,經駁回、抗告及發回,猶如昇降梯,直至今年5月已過追討期限,仍未見到管收令准駁的一個影子,5億1千萬多元就此泡湯。
本刊調查,今年70歲的莊水池,11年前在金門經營一家營造廠,因被控藉時擔任金門縣議長的胞弟莊良時職務之便,連續承攬金門縣政府8項工程,總工程款近5億1千多萬元。法務部於2009年間依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裁罰5億1千多萬元,莊認為裁罰過重提起行政訴訟,但最高行政法院判他敗訴確定,創下此法施行以來的裁罰金額最高紀錄。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在2011年收案後,僅追討到近500萬元,但查獲莊水池多次將營造廠在土地銀行金門分行的錢轉匯給親屬、女兒公司等,金額高達1522萬多元,疑似處分及隱藏財產。莊還頻繁前往中國大陸、澳門、新加坡、日本等地,有多筆信用卡高額消費。
執行官通知莊水池到案說明,但莊無法交代清楚這些資金流向。所以,台北分署在2018年10月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莊男,但遭到駁回,台北分署提抗告,一路到最高法院,又從最高法院發回到高院、地院,地院在去年底再度駁回。
台北分署眼看追討期限將在今年5月中旬到期,又向高院提起抗告,希望有機會將莊水池管收,能追多少算多少,高院在4月間發回地院,但執行官等不到地院的下一步,就已逾越追討期限,使得莊不但逃過執行署的追討,也免去牢獄之災。
行政執行署官員表示,莊水池未繳的罰款因已過追討期限,執行署將全案移回法務部廉政署註銷,國庫也因而損失5億1千萬元。官員說,截至11月,執行署未能收回的金額有8億4千萬元,包括這筆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