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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色鬼犯逾12起北捷性騷案 北市議會首通過「慣犯禁搭捷運」提案

71歲老翁經常在台北捷運性騷擾女乘客,北市議會4日對此通過「性騷擾慣犯禁止搭乘大眾捷運」提案。(圖/報資料照)

一名好色的71歲簡姓老翁是北捷常客,在台北捷運至少犯下12起性騷擾案件,雖遭檢方求刑2年,仍不知悔改持續性騷擾女乘客。對此,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4日通過「性騷擾慣犯禁止搭乘大眾捷運」提案,期望北市府能與中央研討拒載性騷擾慣犯的適用法規和可行性。

據了解,簡翁經常搭捷運,且在車廂內都會物色落單女子對其性騷擾,趁著被害女子坐在座位或低頭滑手機不注意時,悄無聲息地靠近並用下體磨蹭對方,甚至留下精液在被害人外套或手臂上。

據檢方指出,2008年簡翁在捷運犯下第一起性騷擾案,12年來已陸續被逮到12次,其中4案被判3至5個月徒刑,另有5案被害人撤告,2案罪證不足,1案法院仍在審理中。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由於性騷擾慣犯色性不改,議員王鴻薇提案,簡翁12年至少犯下12起對女乘客騷擾、射精等惡劣行徑,被抓包後卻常以自己年紀大、會漏尿、漏精為由求饒,已嚴重影響乘客權益,所以應該將行政法令與罰則提高,否則此類的性騷擾事件只會層出不窮;另一名議員李明賢則建議將性騷擾前科犯列入北捷黑名單,捷運警察隨車搭乘緊盯,以達到嚇阻效果。

北捷公司法政處表示,現行的「性騷擾防治法」並未限制性騷擾者的行動,犯罪前科屬於特種個資,無法事先知道,也沒有法律授權拒載,因此在執行上可能有難度。而捷運警察也表示,若拒載會有人權爭議,但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仍通過提案,要求北市府能與中央政府研討「拒載性騷擾慣犯」的適法性與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