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被看不起!男摻農藥進白飯、鹽罐毒害家人辯:嚇嚇他們而已
編輯:張羽緹 | 2020-12-15 17:44
胡男受到精神狀態影響,因為覺得家人看不起他,先後在白飯、食鹽罐內摻入農藥,導致家人急性腸胃炎送醫。(圖/Pixabay)
台南一名患有重度智能障礙的胡姓男子與叔叔一家人同住,因為認為家中的4名家人都看不起他,竟在去年1月、5月先後在家人食用的白飯、食鹽罐中倒入農藥粉末,害4名家人嘔吐、急性腸胃炎送醫治療,所幸及時救治才無大礙。他事後稱農藥用量不多,「只是想嚇嚇他們而已」。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由於他患有精神病,刑期執行前要入相當處所施行監護2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胡男罹患身體病況引起的精神病、重度智能不足,又有癲癇病史,辨識行為能力低下。平時他跟叔叔、堂弟、2名堂姪子們一同住在三合院內,他認為這些家人都看不起他,受到病情影響,他竟在2019年1月20日上午將農藥「萬靈」摻入煮飯的電鍋內,導致4名家人吃飯後出現嘔吐、高血壓症狀,緊急送醫後發現此事。同年5月3日他再度將農藥粉末摻入電鍋白飯、食鹽罐中,導致4名家人食用後出現嘔吐、頭暈、急性腸胃炎等症狀。
胡男事後坦承犯行,表示自己把粉狀農藥用紙包起來,趁著四下無人時加入電鍋內、鹽罐內,辯稱自己是一時糊塗,加的份量只有一點點,「沒有要毒死特定的人,只是想嚇嚇他們而已」。
台南地方法院審酌後認為,胡男於1982年曾因殺人未遂遭判刑3年6個月確定,品行不佳,犯罪手段具有高度侵害性,有可能造成重大傷亡,但考量他的生活狀況,目前已在精神護理之家監護中,審理時又行動不便需要派警員協同出庭,如果直接入監執行刑期,對行為矯治的效果有限,若讓他精神病的狀況持續、功能繼續退化將有極高的再犯風險。
法官最後依2項重傷害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禁止實施家庭暴力。另外,執行刑期前還需要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