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又爆酒駕! 警員和友餐敘酒後騎車撞汽車遭記一大過
記者:石秀華 | 2020-12-16 16:27
台南市第六分局楊姓警員昨晚酒後騎車和自小客車擦撞,結果被自家人查獲酒駕,分局提報記一大過及調地處分。(圖/讀者提供)
台南市警方上個月底連續執行3天防制酒駕,事隔兩周卻傳出警員酒駕事件,第六分局灣裡派出所1名楊姓警員昨晚和友人餐敘,席間喝了不少酒,但楊員卻酒後騎車返家,途經一處路口時,因不勝酒力,追撞1輛自小客車,無人受傷,轄區第一分局警方到場處理,發現是自家人酒駕,尷尬對楊員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0.66毫克,楊員事後遭分局記一大過及調地處分。
台南市今年度酒駕肇事截至11月下旬為止,共發生289件,造成339人傷亡,當時市警局局長詹永茂即對外宣示,加強取締酒駕,市警局並規劃11月26日至28日連續3天,採「不定時、不定點」機動巡邏攔檢,民眾不要以為只有夜間或假日才出動取締,希望徹底杜絕酒駕,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未料,昨晚卻傳出警員酒駕行為,台南市第六分局灣派出所1名楊姓警員(55歲),昨晚9時許與友人餐敘後,竟存僥倖心態,騎車返回南區住處,行經東區中華東路一段,精神不濟追撞前方的自小客車,所幸雙方均未受傷,經車主報警,第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派員處理。
警方到場後,發現肇事的楊姓警員是自家人,警員只能表情尷尬地看著學長,隨後仍依規定對楊員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竟高達0.66毫克,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楊員移送法辦。
第一分局查獲自家人酒駕,通報第六分局,第六分局立即開會依相關懲處規定,除報局本部對楊員記一大過及調整服務地區懲處外,將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除了楊員酒駕外,今年6月2日,新化警分局1名敬姓警員當天凌晨酒駕騎車撞上計程車,造成1名女乘客輕傷,敬員經酒測達0.46毫克,敬員事後被記一大過並調至偏遠地區服務,連累派出所所長被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