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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同意許可成最後稻草 法院裁定蘇震清廖國棟再延押2月
記者:林益民 | 2020-12-18 17:19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集體收賄案,今天下午裁定蘇震清廖國棟委員再延押2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汙案,今天收到立法院回函許可後,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委廖國棟頓失立法院保護傘,合議庭提訊2人調查後,認為2人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之虞,有延押必要,且已獲立院回函許可,18日裁定羈押禁見,押期至2021年2月20日。
北院日前提訊,蘇震清指控檢方變造部分偵訊錄音,並稱身體狀況越來越差,但仍將繼續絕食抗議,凸顯本案程序不正義;廖國棟則說,他身體快撐不住,在看守所兩度休克送醫,且心心念念原住民事務,也想參加獨子明年1月31日舉辦的婚禮。
合議庭認為,雖然部分錄音檔有問題,但不足以改變蘇震清嫌疑重大的心證程度,且蘇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等人的證詞極為關鍵,在交互詰問程序進行前,無法排除蘇與證人勾串可能,且蘇有豐富人脈、豐厚財力,被控收賄金額高達2580萬元,有逃亡資力。雖然蘇曾絕食,但已恢復進食,身體疾病也未達保外就醫標準,因此裁定延押。
另外,合議庭依檢方起訴事證,認為廖國棟同樣犯罪嫌疑重大,相關通訊監察譯文、跟拍照片等證據內容隱晦,廖與同案被告及證人多有不同解釋,不能排除勾串可能。
且廖身為立委,堪認人脈豐富,被控收賄金額也高達870萬元,足認有逃亡資力。廖罹患疾病均屬慢性病,雖曾休克,但經戒護送醫後身體狀況已恢復,未達保外就醫標準,關心原住民權益等理由則與羈押要件無關,故也裁定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