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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辦講習警放水驗收 南投3惡警遭降級改敘

司法院。(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

南投縣警察局吳姓、陳姓及許姓3名員警,被控在承辦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業務期間,明知廠商以不實統一發票及估價單,短少印製講義,仍予驗收,被依偽造文書罪判決有罪確定,懲戒法院判決吳員3人各降級改敘。

判決指出,吳員、陳員2012至2015年承辦南投縣警局交通法規講習業務;另吳員2016年另與許員辦理該講習業務,明知廠商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及估價單,卻分別蓋章驗收,讓警局會計室及交通部承辦人核銷撥款。3人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1年10月、1年2月,各獲緩刑3年、4年,須支付公庫20萬元、18萬元、12萬元確定。

警方將3人移付懲戒法院審理,3人辯稱因往年印製講義大量棄置於會場桌面,十分可惜,同仁建議透過講義重複使用,避免資源浪費,並於總經費額度下,勻支購買勤務上可重複使用服勤物品,提高同仁全程聽講的意願,請求從輕處分。

懲戒法院認為,3人違失行為,戕害政府機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有懲戒必要,審酌3人均表示知錯悔悟,另許員行為僅有1次,判決吳、陳2人降2級改敘、許降1級改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