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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員包庇色情案情節複雜 北檢聲請延押7被告
記者:謝中凡 | 2020-12-21 17:21
北市警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集體包庇色情酒店案在押7被告,因案情尚未釐清 ,北檢今聲請延押。(圖/翻攝google map)
北市中山警分局官警包庇色情酒店案,檢調查出前中山一派出所員警陳俊安、李功華涉嫌自2013年至2017年間按月向轄區卡拉OK、酒店業者索賄,總數達上百萬元,並接受喝花酒招待以包庇色情,經檢調約談到案依貪汙罪嫌聲押陳、李及業者7人,由於案情複雜而羈押期限將屆,台北地檢署今向北院聲請延押7人。
檢調查出,現職中山警分局警備隊員的陳俊安,2014年至2017年擔任中一所第9警勤區的管區,而現職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警員李功華則是在2013年曾任中一所第9警勤區管區。
檢調懷疑,2016年至2017年間,888卡拉OK負責人李政忠透過房東鄭雅文在三節向陳行賄,賄款至少10萬元。另陳、李2人於2013年至2017年向嘉麗寶酒店集團按月收3至4萬元賄款,並多次接受喝花酒招待,初估2人收賄金額上百萬元。
台北地檢署今年10月28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市警局督察室搜索中山分局警備隊、大同分局派出所及酒店,並約談陳、李及業者共13人,檢方訊後聲押陳、李、嘉麗寶集團負責人曾小琪、曾筠心姊妹,以及該公司3名會計林琪、劉秀慧、余沛樺共7人,獲法院裁定准予羈押。
自檢調2018年3月偵辦中一所官警集體包庇色情案後,迄今已展開4波偵查行動。由於陳、李7人羈押期限將在本月29日到期,而檢方因案情複雜,為順利釐清相關案情,今向北院聲請延押2個月,預計本周北院將開庭審理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