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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愛鄉里愛鈔票 前鄉長包庇廠商盜採大梅溪砂石
記者:林益民 | 2020-12-30 12:03
前屏東縣牡丹鄉長林傑西因收賄包庇廠商盜採砂石被判囚7年6月定讞。 (圖/報系資料照)
前屏東縣牡丹鄉長林傑西,12年前與廠商勾結,收受50萬元賄款後,任由廠商超挖大梅溪河道及岸旁砂石,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斥責他不顧鄉里權益,結合外地人士危害鄉里,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囚7年6月定讞,已通知檢方展開防逃機制。
法院判決指出,林傑西曾就讀陸軍官校,後擔任鄉長及縣議員,他擔任牡丹鄉長期間,為解決大梅溪氾濫問題而進行疏濬,但業者卻以超挖砂石等目的,委請與林傑西關係良好的地主居中牽線向鄉長行賄,製作不實砂石數量之設計圖說,以少報多方式盜採砂石。
高雄高分院考量林傑西坦承收賄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惟否認違背職務犯行,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扣案已繳回犯罪所得50萬元沒收,他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