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迷路3小時丟面試機會求國賠被打槍 網友稱:是《航海王》索隆本人嗎
記者:林益民 | 2021-01-06 16:25
林姓男子因搭錯車而失去就職面試機會,怪罪新北市政府報錯車而向法 院提出國賠,法院最後以林男自己搭錯車與新北市政府話務人員無關而判他敗 訴。(圖/報系資料照)
一名林姓男子前年9月預定要去新莊一家飯店面試,但不知道如何抵達,於是撥打市民熱線1999求助。但林男卻因搭錯車,搭上機場捷運直達車,在捷運站迷航3小時而嚴重遲到,他指控新北市政府接線人員提供錯誤乘車資訊,害他失去工作,提出國賠。法院一審理時,林男又因迷路,遲到1小時才到法庭。法院認為,林男遲到原因和話務人員指示並沒有因果關係,判林男敗訴。
據了解,林男2018年9月晚間預計從信義區前往新莊一家飯店面試,因為不瞭解如何抵達,於是去電新北市府1999熱線求助。話務人員建議林男從捷運象山站搭車到捷運台北車站,再轉搭機場捷運線到新莊副都心站,下車後即可步行到達目的地。
但林男指控,話務人員當時並沒未向他說明,桃園機場捷運線還有分「直達車」和「區間車」,這導致他搭錯車種,誤上了直達車,以致於無法在新莊副都心站下車,也因此害他在捷運站內迷航3小時,錯過了面試機會、丟了工作。
林男憤而提出國賠,要求新北市政府應賠償他因錯誤指示而損失的3萬元薪水。不料,林男在2019年10月開庭時又遲到,他稱他不是新北市民,不知道如何前往新北地方法院的簡易庭,雖然沿路有問路人,但卻被報錯方向,導致他晚了1個小時才到達法庭。他不服氣再向新北地方法院提出上訴,希望能得到錯失的辯論機會。
不過,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法,表示話務人員工作屬服務性質,無法律約束力,且該人員已正確提供搭乘路線建議,是林男自己搭錯車種,遲到與話務人員之間並無因果關係,最終判決林男敗訴確定,並駁回上訴。
該新聞轉錄到PTT後,網友笑翻形容林男就像動漫《航海王》裡的大路痴「索隆」,紛紛表示「這是索隆吧…」、「飯店人事覺得欣慰」、「這人應該本來就是路痴吧」、「他去逛IKEA會不會被困死」、「搭捷運還能迷路3小時沒工作很意外嗎」、「笑死法院認證路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