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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女玩「多人交換伴侶」忍淚:因為我愛他! 男友目睹調教全程「私下偷收錢」

(示意圖/pxhere)

台北一名陳姓男子利用無知未成年少女小如(化名)對她的愛意,居然稱想嘗試多人運動、交換伴侶運動,結果私下偷偷收錢,根本把少女當成賺錢工具。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陳男4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明知小如當時為國中生,竟與對方發生5次性行為,之後更向小如佯稱,自己想嘗試多人性交,接著在網路上刊登「多P」、「可換可不換」、「今晚女友受不了了啦,剛回國想被滿足」等,招攬其他男子上鉤,私下再收取費用。

離譜的是,陳男還會把性交的過程拍下,甚至以「一對三」、「無套做」等方式開價,根本利用小如賺取皮肉錢。

小如在法庭上哭訴,「陳男找這些男生與我性交,口交、手淫、性交都有,一開始我們原本只是要嘗試多人性交,是陳男建議的,我想說他要嘗試的話,我可以試1、2次,但他還是繼續約;我與其他人性交時,陳脩沅曾在場3次,其中2次有參與口交、性交。」小如強調,「我會配合是因為我愛他。」

法官審理後,依犯圖利媒介而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判陳男4年有期徒刑,針對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