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禁蒙面法 香港示威者宣布成立臨時政府
編輯:陳俐君 | 2019-10-05 08:24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宣布訂定《禁止蒙面規例》,引爆港人怒火,上街抗議。(圖/美聯社)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天4日宣布訂定《禁止蒙面規例》後,引發更多香港人上街抗議,昨晚更有示威者在各大商場中庭集會,現場宣讀「香港臨時政府宣言」,高喊「香港人反抗!」,更宣布要組成「臨時政府」。
香港民眾深夜聚集在馬鞍山以及荃灣等地,宣讀這份「香港臨時政府宣言」,他們提到,現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然不為香港人民所立、所治、所享,「故今日我等宣告成立香港臨時政府」。
「香港臨時政府」宣布7項訴求,包含第1點,「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部門歸入香港臨時政府管理」,第2點「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各司長、各局長及副局長,各部門首長及副首長馬上離任及懸空職位,直至香港臨時政府委任」。
第3點,「各部門馬上停止自2018年起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頒布之新政策,各級人員保留其職位,並維持各部門必要之日常運作,直至另行通知」。第4點,「香港臨時政府任期為5年或直至以全民提名及普選政府之體制及政府首長(以較短日期為準)。香港臨時政府必需在成立起計一年內籌備選舉,並於3年內完成選舉」。
第5點,「香港臨時政府首長及各部門之臨時委任官員,在其任期結束後,終身不可擔任香港政府及公營機構之任何官職及受薪之決策人員」。第6點,「香港法律各條文暫予以保留,直至香港臨時政府頒布新法律」。
最後第7點,要求「解散香港立法會,並於3個月內進行選舉臨時立法會,一年內重新選舉立法會。臨時立法會議員席位為70席。其中香港島、九龍西選區12席,九龍東10席,新界西、新界東選區18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