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兒遭同居男友狼抱揉胸 狠媽故意設局:我太愛男友
記者:石秀華 | 2021-01-11 10:16
嘉義1名17歲少女遭母親同居男友在摩鐵內揉胸猥褻,母親卻假裝喝醉,故意設局,讓少女心碎。(示意圖/翻攝Pixabay)
竟有這種惡母!嘉義1名女子2018年8月初和同居男友帶著17歲女兒一起至桃園出遊,3人下塌在1間汽車旅館,未料同居男友卻趁女子喝醉之際,對少女伸出魔爪,狼抱少女揉胸猥褻,少女嚇得奪門而出向友人求救,事後少女向母親哭訴,母親卻若無其事,還在法庭辯解「因為太愛男友當時假裝喝醉」,少女因母親形同默認設局心碎,該名噁男近日被嘉義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個月。
判決書指出,2018年8月1日,盧姓男子從嘉義帶著同居女友及女友所生的17歲女兒一起出遊,3人當晚在桃園市龜山下榻1間摩鐵,由於女友當天喝得爛醉,在路邊吐得滿身,少女將母親扶進房間後,在廁所幫母親清洗衣物,豈料,盧男卻衝進廁所,從後將少女環抱。
當時盧男一手解開少女內衣後襲胸,少女嚇得反抗「你要幹嘛?」僅穿著一條內褲的盧男卻變本加厲「你的胸部怎麼那麼大?」還一邊用下體磨蹭少女,少女呼喊母親求救,但母親卻在床上睡死,她掙扎將盧男推開,奪門而出向友人求救。
事後,少女向母親哭訴遭盧男侵犯,母親卻沒太大反應,少女懷疑母親故意配合盧男,偷看母親手機訊息,才發現媽媽曾傳訊給盧男「我那天是故意喝醉給你機會,為什麼你把她嚇跑?」少女發現真相心碎,忍不住質問母親,怎料母親卻坦承「男友說要妳當他女友,我醋桶子打翻,一度不想活了」、「因為太愛男友,只好讓他這麼做」。
少女怒而提告,母親還寫信替盧男求情求原諒,嘉義地院審理時,盧男辯稱遭少女陷害不,但法官認為,少女沒有誣陷動機,也沒有求償,還一度害怕被告黑道背景而不敢報案,加上其他證人紛紛證稱少女案發後多次痛哭、有輕生意圖。
法官審酌,被告盧男身為告訴人母親男友,不知潔身自愛,謹守分際,無視告訴人年少正值人格發展重要階段,竟為了逞一己性慾犯案,對少女身心健康與產生不良影響,犯後更否認犯行,未賠償被害人也未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盧男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