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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相愛被反對交往 帶稚女一起尋短獲救難逃刑責
記者:林益民 | 2021-01-12 12:42
台北一對情侶因感情受家人反對而心生死意,竟帶女友稚女一起尋短,所幸即時被發現而免死,但仍涉對兒童殺人未遂被台灣高等法院判刑。(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一對情侶3年前因家人反對交往,董姓男子與呂姓女決定殉情,但呂女心疼稚女無人關愛,竟想帶著呂的幼女一起走,在台北市士林一家飯店燒炭自殺,所幸家人即時發覺報警,將3人送醫倖免於死,但這對情侶仍涉對兒童殺人未遂罪,台灣高等法院維持原判決考量2人的犯行情堪憫恕,經減刑後將呂女判刑1年7月,緩刑5年,董男判刑1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對情侶決定殉情時,呂女想到死後無人關愛女兒,2018年1月2日下午她與同居男友董男,先前往幼稚園門口提早接女兒下課,3人再一起搭車前往北市士林區某飯店,2人服用安眠藥後,磨碎藥丸放入汽水中讓幼女飲用,再將房間門縫用膠帶封妥,燒木炭自殺。
但是呂女的弟弟察覺有異,報警請求協尋,呂的幼女因想念外婆打電話通話,警方從基地台定位得悉其所在地點,緊急會同飯店人員敲門尋人,待董男應門後,進入房間開啟門窗散去煙霧,並將董、呂及幼童送醫救治,3人始倖免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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