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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闆逼員工10歲女兒立跪吃飯鐵尺痛毆 活活遭虐死親媽為糊口竟隱忍不吭聲
記者:林淳芳 | 2021-01-17 11:58
基隆1名賣雞女商人,虐死員工女兒遭判刑8年。(圖/報系資料照)
基隆市1名劉姓婦人經營賣雞生意,認員工的10歲女兒當乾女兒,以陪伴女兒為由,要求乾女兒一週5日住在家中,豈料住在乾媽家的4個月,女童成日遭凌虐、毆打,卻求助無門,最後活活遭打死。女童生母因受雇於劉婦,只好選擇不吭聲,檢方解剖發現,女童傷勢是「反覆毆打造成」,基隆地院認為劉婦殘忍惡毒,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婦在基隆賣雞,得知員工有1名10歲女兒,便主動認乾女兒,要女童每週1至周5住到自己家,與她的女兒作伴。豈料,女童住進劉婦家2個月後,被老師發現右眼腫成熊貓眼,右手肘、右手腕、左腳底板也有傷痕。
經追問得知,原來是因吃飯慢,遭乾媽持鐵尺毆打成傷,後續有陸續發現女童後頸、耳朵等處有傷勢,最後女童因不堪凌虐,受傷倒地不起,送醫到院前已無意識,急救20日後仍不治身亡。
檢方經解剖發現,女童頭部等處有新舊傷,認定反覆遭受凌虐,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將劉婦起訴,劉婦辯稱是因女童把飯偷偷倒掉,她才會打耳光、鐵尺打腳底板懲罰,並未凌虐,但導師、社工均打臉表示,女童曾向他們說,吃飯太慢就會被乾媽打,甚至還被罰腰桿打直「立跪」吃飯。
而女童母親也因為劉婦是老闆,家中必須仰賴這份薪水過活,因此對於劉婦將女兒帶走、及察覺女兒遭虐時,不敢吭聲,選擇睜一眼、閉一眼。基隆地院認為劉婦手段殘忍、犯後飾詞狡辯,且未與家屬和解,將她判處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