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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自己過馬路」害騎士慘摔骨折 父遭起訴過失傷害

桃園市43歲楊姓父親前年國慶日時,兒子居然在無人監督下穿越,導致羅姓機車騎士急煞倒地滑行,遭檢方依照過失傷害罪嫌起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43歲楊姓父親前年國慶日帶著7歲大兒子,教導兒子過馬路時,兒子居然在無人監督下穿越,羅姓機車騎士急煞倒地滑行,造成骨折、多處擦傷。檢方對楊姓父親依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前年國慶日上午,楊性男子帶著小孩在蘆竹南順四街,要教導兒子過馬路,應注意車輛往來,若未注意或在無人監督下,可能造成自身或者他人死傷。不過兒子居然在無人監督照護下,自己穿越馬路,導致羅姓騎車騎車時,煞閃不及,導致人車倒地滑行,因此左側胸壁挫傷併左側肋骨骨折、左上肢及左下肢多處擦傷。

楊父承認未教導兒子走斑馬線有疏失,但是羅男騎車太快,檢方認為,交通法規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楊父疏於注意,加上社會通念,他的過失與羅姓騎士受傷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依照過失傷害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