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補習班色老師要女學生穿短裙上課 偷拍小褲褲還造冊註記存檔

北市補習班老師偷拍女學生還造冊註記身分,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請求加重其刑。(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中山區一名53歲廖姓補習班老師要求女學生穿短裙上課,竟趁機以手機偷拍群內風光,甚至潛進進廁所偷拍女學生如廁,檢警去年據報偵查,在廖的電腦、隨身碟查獲造冊清單共數10個偷拍影像檔案夾,但僅有2名被害女學生提告,台北地檢署今(27日)依《妨害祕密》罪嫌起訴,並請求法官加重廖的刑度。

檢警調查,廖男是北市吉林路某數學補習班負責人,去年間因有女學生上廁所時,發現廖男尾隨偷拍,回家告訴父母後報案,而檢警到廖男家中和補習班搜索,再查獲電腦以及隨身碟裡頭的犯案事證。

根據了解,廖男電腦及隨身碟共有40個相關資料夾,其中的女學生內褲等照片的拍照時間從2001年到2020年間,但只有照到下半身,由於廖自行製作學生清單,且註記部分被害人身分,檢警因而循線找到7名被害人,其中僅2人提告,其他女生則不願追究。

廖男坦承因好奇偷拍,並因當老師的習慣而製表列冊,檢察官依《妨害祕密》等罪嫌起訴廖男,並請求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