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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手機驚見「爸爸嘿咻阿姨」 轉給媽媽提告

李男與陳女曾在大陸偷情拍性愛影片,被李妻發現後控告妨害婚姻罪(示意圖/Pixabay)

高雄市一位李姓商業顧問與陳姓小三曾在大陸某飯店偷情,還用手機拍攝性愛短片紀錄,沒想到孩子把玩手機時意外發現影片,還將line拿給母親看,使得事跡敗露。高雄高分院依通姦罪判處李男4個月,陳女3個月徒刑,皆可易科罰金,並連帶賠償45萬遮羞費,判決定讞。

判決書指出,2017年7月4日至14日間,李男與陳姓小三到大陸出差、旅遊,並下榻天津市某飯店,發生性關係。同年9月間,李男10歲和11歲的兒女,在家裡使用李男的手機,在相簿內翻到2人性交時拍攝的影片,並轉傳給母親。

隨後李妻控告李男與陳女妨害婚姻罪,並要求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而李男與陳女出庭應訊時,都否認犯行,李男聲稱,婚姻價值觀與妻子分歧,使得感情不睦,且對子女教育方式也不同,並自2015年初,開始分房分居,雙方早就無夫妻(已離婚)情分,故對婚姻殺傷力十分輕微,且造成李妻精神痛苦也有限,故申訴求償金額過高。

橋頭地院原依通姦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5月、陳女4月,皆可易科罰金,並連帶賠償李妻45萬元。但2人不服上訴至高雄高分院後因改口認罪,合議庭法官便各少判1個月,但賠償金額仍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