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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辣手持刀刺殺負心漢 「讓你知道花心的代價」

高雄一名鄭姓女子因不滿男友另結新歡,感情遭到玩弄,持刀刺殺男友進行報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鄭女獲判刑5年半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一名鄭姓女子2018年9月懷疑男友另結新歡,她激憤感情被玩弄並計畫報復而持刀刺殺男友,甚至冷眼看著對方流血,還用他的臉書帳號留言,「讓你知道花心的代價是什麼」,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將鄭女判刑7年半,二審因雙方達成調解,改判5年6個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2018年9月1日晚間,鄭女與楊在西子灣約會時,因懷疑對方劈腿而發生口角,2人不歡而散,楊男獨自返回住處後,鄭女認感情被玩弄,凌晨時分又被楊獨留在西子灣,心有未甘,於是計畫報復,約楊在隔天凌晨1點多,在他住處樓下見面。

見面後,鄭女持隨身攜帶之水果刀朝楊的胸腹部及左手臂刺殺2刀,致其受有胸部穿刺傷併左心室撕裂傷,楊被刺後隨即傳簡訊向女性友人告知,並逃向附近的警衛室方向求救。

鄭女隨後跟上與楊拉扯、爭搶楊的手機,楊到大樓管理室前,因遭刺無力而癱坐管理室之坐椅上,無力阻止,只能任由鄭將手機取走,他為免不測而安撫鄭女離開,鄭取走他行動電話查看後離開,楊男緊急送醫救治,才始倖免於難。

鄭女取得楊男的行動電話後,撥打電話給疑為第三者的張女嗆聲,她還用楊的帳號在社群軟體臉書上留言:「要為自己的事付出你的代價,讓你知道不是什麼女人你都惹得起的。讓你知道花心的代價是什麼,沒死算你命大,死了算你活該」。

高雄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將鄭男判刑7年6個月,高雄高分院考量鄭女與楊達成調解,賠償20萬元,並於調解筆錄記載「被害人願原諒被告,請求從輕量刑」,將鄭女改判5年6個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