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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私地變道路地主搭棚擺護欄 路人以為辦喪事公所喊拆
記者:中國時報吳敏菁 | 2021-01-29 14:59
彰化市大埔路270巷口,搭起長棚,平常交流量大,為既成道路,彰化市公所要拆除。(圖/中國時報吳敏菁攝)
彰化市大埔路270巷口,平日交通流量大,日前地主擺起紐澤西護欄、架鐵圍,設路障不給走,彰化市公所為維護通行安全拆除,地主再搭起長棚,過路人還以為要宴桌或辦喪事,結果竟地主不滿私人土地被使用,再動用怪招,彰化市公所再度喊拆。
搭棚土地是大埔路鄰近大埔排水溝,土地未列入都市計劃道路徵收的範圍,但多年來車輛通行,公所亦舖設柏油讓路面平整,但地主不滿私人土地被使用,10多年就發生過強拆柏油、破壞路面,引起訴訟,最高法院判決,巷道是屬於「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公眾通行既成巷道。
月前地主在長30公尺、寬6公久的巷道兩端,搭起圍籬並放置紐澤西護欄路障,嚴重影響通行。彰化市公所動用公權力拆除,地主揚言要提告涉嫌損毀,不久後又就搭起長達40公尺的長棚,通行路段變成「不見天街」。
「這段路是怎麼了,一個棚搭這麼久」地主搭棚後,汽車不敢駛過,騎車通行也覺得毛毛的,都以為要辦喪是怕觸霉頭,並不解的地說,就算要宴桌也吃完了吧,棚都搭快一個禮拜了還不處理。
彰化市公所接獲陳情,彰化市公所工務課再次勸導、公告拆除,但是地主反彈,不予理會。
「太囂張了,一條路棚子搭這樣太怪異」儘管有人也認為,既用道路相關單位應該檢討都市計畫,辦理徵收,不過地主一下子怪招頻出,影響通行安全,讓人不敢恭維。
彰化市長林世賢指出,市公所為道路維護管理機關,巷道屬於供公眾通行的既成道路,必須保障保障市民通行的權益。地主不滿可以尋求正規法律途徑來解決,但不能私設路障,影響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