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激戰人妻同袍!貓眼見「綠帽弟兄」站門外很火 急跳3樓下秒遭活逮
編輯:陳頡 | 2021-01-29 21:13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報系資料照)
人夫小寶(以下皆為化名)和妻子香香同在軍中服務,不料女方竟和隊上一名林姓軍官發生婚外情,還多次到摩鐵開房,讓他怒不可遏,氣得衝到旅館抓姦。林男當時聽見敲門聲,從房門貓眼看見小寶,驚覺東窗事發,情急之下從3樓跳窗,卻被守在1樓的員警逮個正著。高院審理後,判處2人須賠償15萬元。
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他和香香於2013年結婚,婚後育有1女,原本生活還算美滿,孰料妻子自2018年7月開始不斷要求離婚,不僅直接拿出離婚協議書要他簽名,甚至要求自己住在營區不得回家,種種可疑跡象讓他直覺不對勁,懷疑女方在外偷吃,決定委託徵信社調查,果然查出香香和林姓軍官有染。
2019年6月間,人夫接獲消息,指香香和林男在某旅店開房,隨即會同徵信社人員及員警前往現場抓姦;林男凌晨聽見敲門聲,透過房門上的貓眼查看,赫見軍中同袍怒氣沖沖地站在門外,驚覺他和人妻的姦情已敗露,嚇得從3樓跳窗逃跑,誰知下秒就被守在1樓等待的員警逮住,隨即被帶回房內搜證。
庭訊時,林男和香香皆否認有染,男方辯稱當天是人妻說家裡在整修,所以才會帶她到旅館過夜,2人僅在房內看電視、吃零食,沒有任何逾矩行為,後來他察覺有人轉動門把試圖進房,窺視貓眼後發現外頭站著一群人,擔心對方對自己不利,為了避免衝突及誤會才會跳窗離開,待警方到場也立刻返回房間。
法院審酌,林男明知香香為有配偶之人,卻仍和對方在旅館共處一室直到凌晨,早已逾越正常友人分際,絕非一般婚姻信守誠實之配偶所能容忍,加上房內枕頭留有壓痕,棉被也有掀開過痕跡,因此不採信被告說詞,判處2人須連帶賠償15萬元。全案上訴二審,高院維持一審見解,駁回雙方上訴,判賠1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