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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偷腥被抓包判賠10萬不悔改 傳訊嗆正宮法官判提高賠償

偷腥夫被告損害賠償求償百萬,訕笑詛咒前妻,二審被判多賠35萬。(圖/資料照片/中國時報陳淑芬台中傳真)

已婚謝男與人妻江女婚外情,還曾傳生殖器照片給她,正宮在老公外套口袋發現汽車旅館發票及保險套,追出姦情,怒告求償精神慰撫金百萬元,一審判賠10萬元。謝男竟以LINE傳訊「爽啦!100萬賠10萬」、「貪心不得好死」、「希望妳癌症痛苦的死去」等語羞辱、詛咒,正宮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以謝男毫無悔意加深正宮痛苦,改判賠45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謝男在2003年1月間結婚,在2017年至2019年間與江女外遇,兩人在2019年6月6日到汽車旅館幽會發生關係,謝男還傳送他的生殖器照片給江女。正宮在2019年7月間在老公外套口袋意外發現有汽車旅館的統一發票及保險套。

正宮分別逼問與謝男及江女,兩人回應都坦承外遇,江女還稱兩人交往1年半,發生性關係超過10次。正宮在2019年6月6日持LINE及錄音等證據怒告老公涉刑事妨害家庭,案經起訴後,卻因通姦除罪化,一審判決謝男免訴。正宮另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求償精神慰撫金百萬元。台中地院在2020年9月間判謝男賠償10萬元;同年11月間判准兩人離婚。

謝男多次在LINE貼文傳訊「爽啦!100萬賠10萬」,還想拿100萬去買房子,妳去吃屎吧」、「給40妳不要,妳要80、妳要100,判10萬,接下來要應驗,貪心不得好死」、「我有生之年,希望妳癌症痛苦的死去」、「垃圾2審輸了,就來3審吧」等羞辱、訕笑等語,正宮不服提起上訴。

謝男到案否認外遇,並辯稱,他網路上抓取生殖器官照片,誤傳給江女;相關LINE貼文只是隨便打打字,並沒有特別意思。但法官比對該照片背景發現,與謝男家的臥室房門及地板樣式相同,應是在自家拍攝無誤,不予採信;相關貼文與正宮訴訟相符。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謝男事後留言嘲笑、詛咒及辱罵等顯見毫無悔意、對前妻也沒有一點愧疚,勢必造成前妻的怨懟及憤恨不平,且加深痛苦,而將精神撫慰金改判為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