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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為她惹上黑道!高中妹自拍裸照救人 慘淪「鹹濕慾女」見真相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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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pakutaso)

(示意圖/pakutaso)

北部一名林姓男子多年前參加活動認識17歲少女花花(化名),2人逐漸熟識成為好友,不料他卻利用女方涉世未深,一人分飾兩角佯稱自己被黑道大哥追殺,誘騙對方傳送4張全裸猥褻照,再把照片上傳到交友軟體,假冒花花身分和網友進行情色對話營利。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林男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2017年間在cosplay活動上認識當時仍就讀高中的花花,2人互加臉書好友後,便時常透過聊天功能聯繫,進而熟識;隔年5月間,少女因多次遭網友騷擾,決定找林男求助;孰料被告答應請求後,竟向花花佯稱自己尋求名叫「文慎」的黑道大哥幫忙,卻反遭對方恐嚇要讓他「斷手斷腳」。

為了取信花花,林男還用「文慎」為名註冊臉書帳號,隨後透過假身分傳送訊息給少女,要求她提供全裸猥褻照,否則就要把林男毒打一頓;被害人信以為真,想到自己害男方陷入險境便自責不已,只好被迫答應要求,並在打工地點廁所用手機拍下全裸及撫胸生殖器的猥褻照片共4張,再傳給「文慎」。

更可惡的是,林男竟利用上開裸照註冊交友軟體,並在自我介紹中寫道「男朋友因為太保守一點慾望也沒有,所以我想要找人破我的處女膜,身材不好請見諒喔」等語,假冒花花身分和不特定網友進行性愛對話,甚至將不雅照傳送給對方觀賞;直到當事人在臉書收到陌生男子邀約訊息,才驚覺遭林男利用,全案因而曝光。

台北地院審酌,林男明知被害人為未滿18歲之少女,性自主能力、自我判斷力及保護能力都未臻完全成熟,卻為滿足自身快感,用詐術騙取花花裸照,甚至利用以不法手段取得之電子訊號和網友文愛,其行為不僅損害女方名譽、社會評價及隱私,也嚴重戕害其身心發展,最後依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等罪合併判處7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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