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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30尾!誤捕鬼蝠魟 漁民通報免罰
中部地區有漁民意外捕獲鬼蝠魟,海保署16日接獲通報,經記錄、採取肌肉樣本後,請船長將魚體釋回海中;圖非本次捕獲的鬼蝠魟。(圖/海保署提供)
中部地區漁民意外捕獲鬼蝠魟,海洋保育署16日接獲通報,經記錄、採取肌肉樣本後,請船長將魚體釋回海中,這是鬼蝠魟2020年列入保育名錄後首次誤捕通報,海保署提醒民眾,若意外捕獲,只要通報混獲生物資訊並盡速釋回海中,就不會觸法。
海保署昨清晨6時許接獲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梧棲安檢所通報,1艘拖網漁船疑似捕獲鬼蝠魟,經確認是尾雌性雙吻前口蝠魟,體長230公分、寬520公分;船長表示,主要撈捕鰆、白腹仔、鯧魚及竹筴魚,這次捕獲鬼蝠魟,十分意外。
海保署表示,鬼蝠魟類有「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2種,雙吻前口蝠鱝體盤寬可達910公分,是體型最大的魟魚,能長距離季節性洄游,分布於三大洋熱帶、亞熱帶海域,即使是攝食、交配群聚的個體數,通常也不會超過30尾。
鬼蝠魟體型大且成長緩慢,8到12歲才成熟,每4到5年才生1胎,1胎只生1尾,已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列入瀕危等級,華盛頓公約2014年9月列為貿易管制物種,我國農委會2018年公告禁捕,海洋委員會2020年6月列入海洋野生保育類物種。
海保署針對鯨豚、海龜、鯨鯊、鬼蝠魟類等易誤捕保育物種,訂有意外捕獲通報機制,漁民及相關業者在海上作業時,倘若意外捕獲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只要依「意外捕獲通報表」記錄混獲的物種、體長、捕獲時間、經緯度等必要資訊後通報,並盡速將生物釋放回海中,就沒有觸法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