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爭議3/地主無奈馬路成農地 城鄉局出動空拍機嚴查
地主砸下數百萬整地覆土並種植土芒果和香蕉,卻因植栽間有「裸露土表」,遭市府認定「綠化不夠」開罰。(圖/王永泰攝)
侯友宜2018年競選新北市長時,就提出整治五股垃圾山的政見,但上任後發現,光是清淤經費初估就要100億元,因此整治政策直接改採綠化措施。2019年9月,新北市政府開始推動「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2020年7月要求未申請通過變更地目的地主,須恢復農地農用,預計綠化面積44.95公頃,並規劃未來花費10至15年時間,進行垃圾山區段徵收,做為都市計畫的產業園區用地。
地主「阿水」無奈地說,2003年間,母親買下近千坪土地後,一部分讓營造商當成停車場,又考慮當時政府未在五股垃圾山鋪設柏油路,因此騰出來一部分鋪成馬路,供左鄰右舍使用。
農地恢復農用後,原先的停車場已經種植玉米,但阿水擔憂其他地主無法通行,始終沒有剷除馬路的部分。「我要是封路了,後面的地主整地、載灌溉用水的水車都過不去。」阿水好氣又好笑地表示,他收到6萬元罰單後,立刻把路封起來,結果城鄉局的官員也沒辦法在地面執行稽查,現在都利用空拍機調查綠化情況。
新北市議員陳明義指出,新北市政府應按照農業的標準,協助地主恢復農地農用,如果要推動私人農地的綠美化,市府要主動提供地主協助,例如給予整地的經費補貼和取得水源等等;市府也應訂出簡便的綠化標準,讓地主可以依循,「不應該將政府綠化環境的維護成本,轉嫁在地主身上。」
對此,城鄉局澄清,五股垃圾山範圍內的土地,大部分屬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依法應做為農業使用或恢復植被。日前開罰部分地主,是因為該土地恢復農作情況不夠完整,城鄉局並未脅迫綠化私人農地。
新北市城鄉局回應如下:
有關五股垃圾山範圍內之土地,多為農牧用地或都市計畫農業區,恢復作為農用或植生綠化,為土地所有權人應盡之義務,無關公有土地或私有土地。
地主提及政府限定人民栽種植物種類,實非屬實。
土地所有權人可選擇恢復作為農用或作為植生綠化,惟考量該地下方長期被違法堆埋土石,且市府並未要求全數清除,倘恢復農業使用有一定之難度,為確實維護土地改良,故建議土地所有權人可採簡易綠化為之,至於100%滿植,是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勿以零星點綴植生敷衍作法,作為恢復使用之樣態,另缺水缺電之相關事宜,市府亦會協助土地所有權人處理。
最後,倘土地所有權人認為權益受損,亦可透過訴願或訴訟方式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