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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議員曾煥嘉涉詐助理費 3人頭領128萬遭起訴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被查出,自2016年起涉嫌詐領助理費共128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自2016年起,利用3人頭詐領助理費約128萬元,新北地檢署今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曾煥嘉自2016年起,利用在自己經營水族館任職之蔣姓及徐姓男子,將2人申報為議員助理,向新北市議會申請助理補助費用40萬餘元,撥入2人帳戶內,作為水族館給付之薪水。
另外,曾煥嘉的1名林姓男助理,2013年因車禍受傷無法再勝任助理工作,2016年曾男將他派到自己父親公司,擔任建築工地雜務,期間竟未變更助理名冊,繼續向新北市議會詐得補助費用共87萬餘元,如數撥付至林男帳戶內,公費挪私用,作為曾煥嘉給付林男之薪資。
新北檢黑金專組檢察官今年1月間,指揮廉政署廉政官,前往曾煥嘉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服務處、住居所等8處執行搜索,並調取助理聘用書、異動表及薪資清冊等相關物證。
全案今天偵查終結。經查,曾煥嘉犯罪所得共128萬餘元;新北地檢表示,曾煥嘉為了圖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錢財,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將他起訴;而同案3名人頭助理則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