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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第5次可轉債行使強制贖回權 明如未轉換每張損失15萬
陽明第5次可轉債申請轉換9日到期,提醒投資人注重自身權益。(圖/業者提供)
陽明(2609)三年前發行的7.6萬張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陽明五,代碼:26095),陽明提前行使強制贖回權,訂於110年03月11日終止該批債權櫃檯買賣,本月9日是債券所有人申請轉換為股票的最後期限,如果未在限期內轉換,以今(8)日股價26.80元計算,每張債券約少賺15.7萬元。
陽明這批可轉債每張10萬元,轉換價是10.4元,也就是每張債權約可以換9.6張股票,陽明方面表示,目前還有一千多張債券未申請轉換,呼籲擁有第五次可轉債的投資人把握明天最後一天,趕快申請轉換,以免造成損失。
業界指出,這批債券原是五年期,民國112年到期,但因公司股價連續30日超過轉換價30%,依規可以提前強制轉換,公司除已發布公告,也有發信通知持有人提前強制轉換,估計有些債券可能被轉讓,而新的持有人未收到訊息,也未注意公告,以致遲未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