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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CP爆婚變3/婚前收入相差三十七倍 江宏傑娶福原愛被指「格差婚」
2016年江宏傑與收入較多的福原愛結婚,被日媒說成是「格差婚」,婚後兩人經常合體代言,但福原愛的身價仍高過江宏傑許多。(圖/翻攝自網路、江宏傑臉書)
江宏傑與福原愛從交往到結婚,始終無法擺脫「格差婚」一詞,婚前女方被爆收入是男方的三十七倍,因此日媒一片不看好,後來看著兩人感情甜蜜還生了一雙兒女,才逐漸減少提及兩人收入的差異,不過近期福原愛爆出外遇疑雲,身價這話題又再度延燒。
日本《FLASH》周刊前年公布的「退休運動員廣告身價」排行榜,福原愛以二千五百萬日圓(約新台幣六百七十五萬元)排名第八,在台灣代言費約在三百至四百萬元之間,江宏傑則為一百至一百二十萬元,夫妻合體價則有五百至六百萬元。房產方面,江宏傑婚前在台南永康買了一戶預售屋,婚後和福原愛在高雄漢神巨蛋商圈置產,產權登記為兩人共有。
雖然目前江宏傑與福原愛都表示,有共識要一起面對這場風暴,不過外界多半認為,福原愛二月下旬和男性友人單獨出遊並過夜,卻持續發文幫江宏傑打氣曬恩愛,是因為礙於還有廣告代言的合約。假如婚變屬實,夫妻倆不但代言全無,甚至還要為手上的空調、電冰箱及滾筒式洗衣機等代言,付出極高的違約金。
如今江宏傑的主要工作,是在《全明星運動會》擔任領隊及經營桌球場,福原愛曾說:「基本上他(江宏傑)只有周六、日才回家,很多時間都在練習。」透露在婚姻關係中的孤獨與寂寞。雖然這對夫妻看來一時半刻還無法解決婚姻狀況,包括財產分配與兒女監護權,都將會是最大的難題,但想再繼續走下去,似乎不會比離婚來得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