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調查
離譜法務部3/同樣理由屢試不爽 「返家探視親人」成外役監脫逃主因
外役監至今仍有3名受刑人脫逃在外,遭監委公開點名,但法務部卻僅坐等警方抓人,彷彿事不關己。(圖/翻攝自刑事局官網)
法務部矯正署外役監10年來,有39名人犯脫逃,多數犯人利用外役監人犯可「請假返家探視親人」的優勢,告假後即逾期未歸,成為外役監人犯脫逃主因,缺失未改,讓想落跑的受刑人屢試不爽,難怪被監察委員公開點名應檢討改進。
矯正署目前全台有5個外役監、3個外役分監,共有約1600名受刑人,服外役監的受刑人不論在工廠工作、外役監周圍環境打掃或在農地收割農作物,都是自由活動,只要在監所要求的固定時間出現在監獄官面前,點名報到即可。
矯正署指出,受刑人平常在外役監服刑,還可定期申請返家探視親人,若申請休假返家3天,除第1天須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到之外,第2天和第3天可自由行動,只要按時依規定返回所屬外役監報到即可。
外役監受刑人「可返家探視親人」的權利卻衍生脫逃的治安隱憂,本刊調查,監委林國明點名至今仍有3名逃犯逃亡在外的受刑人,其中2名詐欺犯殷世翰和林子安就是利用「請假返家探視親人」的機會,一去不回,至今未回籠,彷彿人間蒸發。
矯正署副署長蔡永生指出,未來矯正署會持續加強受刑人平時戒護、案例宣導,受刑人返家探視期間也會和警察機關保持密切聯繫,日後也會嚴格考核受刑人申請外役監以及遴選和淘汰機制,以防制受刑人逃逸可能性。
監委蘇麗瓊則指出,矯正署應檢討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篩選條件,尤其針對單獨外出作業部分,或加強自主監外作業防逃規劃,除使自主監外作業制度能發揮接軌職場、適應社會功能外,更應避免受刑人因一時衝動、思慮不周脫逃,增添額外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