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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副機師衝出國道護欄慘死 肇事駕駛遭判入獄4年

肇事馮姓男子在高速公路飆車導致華航副機師車禍死亡,士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徒刑4年。(圖/報系資料照)

肇事馮姓男子在高速公路飆車導致華航副機師車禍死亡,士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徒刑4年。(圖/報系資料照)

華航張姓副機師2019年7月6日駕車在國道一號高速衝出護欄死亡,案經檢察官調查,駕駛BMW轎車的馮姓男子因飆速,導致不認識的張男車輛失控衝出閘道邊坡,檢警根據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起訴,以他法致生公共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士林地院今判處馮徒刑4年,可上訴。

60歲馮男,在國道一號南向24.2到25.2公里處,與張男的奧迪A3高速競駛,馮自內側車道超越聯結車後變換至中間車道,張在後方以時速150到180公里追趕,二車行至重慶北路閘道時。張自外側車道原欲進入中間車道,因視線遭聯結車阻擋,變換車道時被擠出國道,在閘道轉彎處衝出護欄,撞擊邊坡,張顱腦損傷當場身亡。

馮坦承有過失致死犯行,但否認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聲稱不知到被害人駕車行駛在後,並沒有與張競速等危險駕駛,事故過程,他自內側變換至外側車道,然後直線加速並非蛇行,無涉犯公共危險。

判決指出,張之前行車時速約110公里,行經24.8公里處ETC門架時,測得時速為200公里,加上其他車輛行車紀錄器顯示,在事發前1公里,兩車前後跟車方式,時速高於其他車輛至少50公里,動靜差異,必然引起馮注意,辯稱不知道張緊跟在後,顯與經驗法則不符。

馮否認犯罪,與死者家屬並未達成和解,但法院考量主要肇事原因除了馮不當變化車道外,2人因競速都有超速行為,終至失控而肇事,被害死者自身也是肇事成因,依情堪憫恕對馮予以減刑,判處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