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情報】使用牌照稅即將於4月1日開徵 納稅管道多元
110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請如期繳納。
財政部表示,110年自用全期暨營業用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0年5月3日止,請納稅義務人留意並如期繳納。
該部提醒,110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3月底前陸續寄出,如未接獲或遺失繳款書者,可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密碼」、 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牌號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利用上述方式(金融憑證除外),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該部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例如個人因所服務企業受本次疫情影響而減班休息;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時,得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 (36期)。
另該部提醒納稅義務人,如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將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逾30日仍未繳納且未申請復查者,稽徵機關會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呼籲納稅義務人於規定期限內繳納,保障自身權益。
納稅管道多元,方便又安全
該部說明,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由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填發郵寄納稅義務人。為便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下同)3萬元以下者,也可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或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方式進行繳稅。另外,可透過行動裝置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辦理線上繳稅。
該部提醒民眾,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繳納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10年5月5日24時前,請務必留意繳納期限。如果還有任何疑問,可以利用繳款書上的聯絡電話、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服務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牌照稅線上繳,安心一把罩
財政部表示,110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5月3日止,除傳統繳稅方式外,亦可透過網際網路納稅,讓民眾免出門,也能快速繳稅,安心省時又方便。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目前提供線上繳稅及行動支付管道包括:
一、使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密碼」、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牌號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由系統自動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等資料,民眾只需選擇繳納方式,如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即可進行繳稅;或直接進入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輸入繳稅相關資料,並選擇上述其中1種繳納方式,即可完成繳稅。
二、透過行動裝置下載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帶入繳稅資料並完成繳稅。
財政部再次提醒民眾,以上述線上方式繳稅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10年5月5日24時前,110年5月4日至110年5月5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如第一次使用健保卡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須先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網站完成註冊,取得會員密碼後,進行線上查繳稅服務,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以利用繳款書上的聯絡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