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盯網紅課稅Youtuber 財政部擬跟進:沒有「重複課稅」問題
圖為TCFA推出行銷活動,邀請網紅宣傳造勢。(本報資料照片)
美國盯上了網紅,將對Youtuber課稅;財政部也盯上網紅是否誠實申報。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近年持續以掌握金流、資訊流的方式了解網紅的課稅資訊,並強調「國稅局都會去了解、都會去查」。
財政部官員表示,網路交易、網紅與Youtuber是屬於新興行業,國稅局稽徵時會將網紅的稅務當作「重點」,意即網紅們要誠實申報、以免遭到查稅。
Youtube公告,最快從2021年6月起,Google可能會從源自美國境內觀眾的收益中預扣美國稅金。呼籲Youtuber們請盡快前往AdSense提交美國稅務資訊。若未在5月31日前提供稅務資訊,Google可能必須依規定從全球總收益中預扣最高24%的稅金,外界解讀為這是「網紅版」的肥咖條款,向Youtuber追稅。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舉例,假設Youtuber為台灣人,台灣與美國之間並無租稅協定,Google就會針對美國當地影片觀看人士所產生的權利金收入(美國來源所得)按照30%的稅率進行扣繳,非美國來源所得的部分則無須扣繳。
假設該Youtuber若是全部收益為100元,其中50元是來自於美國的觀眾,則扣繳金額為15元(50X30%)剩餘的50元則是台灣的來源所得。財政部官員表示,若是台灣的來源所得,網紅須申報「其他收入」計入個人綜所稅,按淨額課徵5%到40%的累進稅率。
若網紅、Youtuber的收入與其他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的話,就要申報最低稅負制。財政部表示,最低稅負的免稅額為670萬,海外所得超過這個數額才可能繳稅,即使真的要申報最低稅負,美國扣繳的稅金也可以扣抵,所以沒有「重複課稅」的問題
財政部官員認為,國內的網紅大部分的觀眾還是台灣人,被美國課稅的機率很低,但財政部也提醒網紅、Youtuber們,擔心美國課稅同時,國內也要誠實申報、納稅。
台美之間何時可以有租稅協定,降低美國的來源所得稅率?蘇建榮表示「在適當的時間有跟美國提過」,唯美國新政府才上任不久,未來會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