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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推出《犯保法》修正草案 太魯閣號被害人及家屬最高領120萬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林嚞慧指出,這次《犯保法》修法強調被害人尊嚴,提告被害人及家屬補助金,且不用扣除其他領取的補償金。(圖/項程鎮攝影)
法務部14日下午公布《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從現行只有45條條文,增修爲100條,草案已於3月30日送請行政院審議,如未來草案審查順利,太魯閣號出軌案被害人及家屬,將有機會領到最高120萬元的補助金。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林嚞慧指出,這次修法強調被害人尊嚴,在補助金方面,修法後,遺屬最高共可領120萬、重傷者可領60萬到120萬,性侵害可領10萬到40萬元。相較於現行法律,遺屬每人平均領取70萬、重傷者每人平均可領100萬,性侵害可領20萬元,新修草案對於被害人及家屬更為有利。
另外,草案增訂「犯罪被害保護令」,強化人身安全保護,禁止曾經犯罪者再對被害人或家屬騷擾、恐嚇等危害行爲,違反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30萬以下罰金,最長2年得延長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