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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恩揪打劫3/好友相約竊保險箱得款80萬 苦主青果社對外宣稱損失250萬
旗山區青果合作社2020年4月間,遭陳、邱2男聯手竊走保險箱80多萬。(圖/翻攝自Google Map)
高雄邱姓男子為付失手殺死人賠償家屬的和解費,和好友陳男於去年4月聯手入侵台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高雄分社行竊,2人持破壞剪和鐵棒撬開鐵捲門後,偷走5萬元現金,並搜刮保險箱現金後逃逸,但青果社卻對外聲稱遭竊249萬3650元,奇怪的是,警方僅查扣80萬1千元,旗山分局逮到2人後,高雄橋頭地院審理今年2月依竊盜罪判處陳、邱2人各11個月和1年2個月有期徒刑。
本刊調查,陳姓男子(50歲)30多年前因前往荖濃溪戲水,發生溺水意外,被當時擔任救難協會救難人員的邱姓男子救起,2人從此成了好友。
2019年9月15日,邱男不慎一刀刺死牌友,陳男得知好友邱男為了先支付死者家屬20萬和解金,一籌莫展,為報多年前救命之恩,於是和邱提議行竊旗山區的青果合作社高雄分社保險箱,2人偷走5萬元現金和保險箱內80萬1千元後逃逸。
旗山分局警方獲報,調閱監視畫面並採集現場留下的1根鐵棒DNA,查出邱男和陳男涉案移送,雖當時青果社聲稱遭竊249萬3650元,但警方僅查扣80萬1千元,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時,法官傳喚青果社總務和會計人員,女會計指保險箱金額通常維持在1百多萬,總務也證稱青果社營運不善,有時會積欠薪資金額不超過50萬。
法官審酌邱、陳2 人不思以正當方法獲取財物,竟攜帶兇器、毀壞門扇手段,侵入青果合作社竊取財物,考量青果合作社成立是以共同運銷的方式,為社員辦理各項農產品的內外銷,2人行竊青果合作社連帶影響農民權益,造成社會不安,但念及陳男已賠償青果社10萬,邱男賠2萬元,依竊盜罪判處陳、邱2人各11個月及1年2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