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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元配產檢約人夫出遊!小三傳親密照氣得她險流產
楊女與人夫戴男擦出愛火,范女得知後精神瀕臨崩潰,決定向楊女提起侵害配偶權告訴。(圖/shutterstock)
台北市一名楊姓女子與戴姓男同事同在一間藥局上班,2人朝夕相處,進而產生愛火,戴男與妻子范女在相處上本就有些裂痕,出軌楊女後,2人多次出遊,甚至一同到峇里島度假,最後更同居有了愛的結晶。范女得知後精神瀕臨崩潰,決定向楊女提起侵害配偶權告訴,近日高院判楊女須賠償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2017年楊女和戴男因工作相識,進而生出愛火,當時楊女已知戴男妻子已懷有身孕2個月,但仍不斷向戴男示愛,甚至趁著范女產檢時,約戴男出遊,還拍下許多像熱戀情侶的親密照片,傳給范女,讓范女氣得差點流產。
2018年3月時,楊女逼迫戴男與妻子離婚,搬來和她同居,同居期間更積極做人,楊女有了身孕。范女曾傳訊戴男,希望戴男能回家陪伴,但楊女囂張跋扈,直接回絕,范女因此瀕臨精神崩潰,除了血壓要用藥物控制外,還要到療養院接受治療。此外,戴男更在今年2月領養與楊女生下的孩子,讓范女忍無可忍,范女表示楊女明知戴男仍存有婚姻關係,卻執意介入這段婚姻,決定向楊女提起侵害配偶權告訴。
楊女遭告後辯稱,戴男時常向她抱怨妻子沒有正常工作,容易胡思亂想導致2人時常發生爭執,感情早已生變,婚姻關係也有名無實,她認為自己雖和戴男同居,但並未侵犯范女配偶權。
法官見楊女與戴男多次出遊合照,加上2人還生下一名孩子,判定楊女確實介入范女婚姻,對范女造成極大精神壓力,判楊女須賠償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楊女不服上訴,高院近日按照原判決定讞,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