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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溺水7歲童、27歲男溺斃!檢方驗屍認定「意外」 童母:不告了

頭汴坑溪 溺水 溺斃 台中
台中頭汴坑溪發生溺水意外,檢方勘驗後初步認定,7歲男童與27歲男子皆是「意外身亡」。(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頭汴坑溪發生溺水意外,檢方勘驗後初步認定,7歲男童與27歲男子皆是「意外身亡」。(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太平區頭汴坑溪9日發生溺水意外,陳姓男子與李姓男童身亡,李童父親指控陳男落水後抓住兒子的腳,陳男家屬則批對方說謊。檢方10日勘驗男童屍體沒有發現抓痕,因此排除拉腳情況,認定2人是「意外死亡」,若無新事證,警方就會開立死亡證明書。此外,原本揚言提告的李童母親表明,現在只想幫兒子辦好後事,不會對陳男提告。

一場意外導致2家人反目。根據了解,陳、李2家當天因為天氣炎熱先後來到溪邊遊玩、烤肉,陳姓男子先跳下水,李姓男童疑似目光被吸引,不慎踩到青苔跌入溪中,最後2人皆溺斃。男童父親指控陳男抓住兒子的腳,但陳男的妻子公布影片指出,落水當時陳男與李童有一段距離,根本不可能拉到對方的腳。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檢方相驗屍體後發現,男童的腳並沒有明顯抓痕,因此排除抓腳的情況,初步認定2人都是意外溺水身亡,2家人目前都對此結果沒有意見,如果未來沒有新事證,檢方就會以「意外」簽結,台中市地檢表示會持續調查案情。

此外,10日晚間,李童母親對媒體表示,雖然還是認為若不是陳男拉人,兒子早就被救上岸了,但目前陳男已經過世便不提告,只想幫孩子辦好後事;李童父親則對此不願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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