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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開鍘!花旗、星展銀洗錢防制有漏洞 遭重罰1600萬元
花旗銀遭金管會開罰100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今(13日)通過對花旗商業銀行及星展商業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認定2金融機構分別於106至108年期間及106至107年期間,因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缺失,核有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或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分別開罰1000萬、600萬元。
金管會表示,花旗、星展銀行辦理洗錢防制作業,有未完善建立客戶風險評估機制、客戶持續性審查機制、交易監控機制,及未確實執行客戶盡職審查、未確實辦理或未儘速完成可疑交易警示調查等缺失,所涉客戶或交易多具高風險因子,且交易金額甚鉅,有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
金管會認定,花旗及星展違反洗錢防制法第7條及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爰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分別核處新臺幣1,000萬元及6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是國際趨勢,也是我國重要的監理要求,國際金融機構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除依循集團政策外,亦應符合我國規定,並將我國環境與風險態樣納入考量。
金管會強調,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為持續性工作,需要金融機構持續投入人力及資源,持續檢討控制機制之有效性,以完備相關內控制度並落實執行,才能持續提升其執行效能,並維護金融業之良好聲譽及業務之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