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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金門快篩令 指揮中心:兩前提可提供自願性篩檢
指揮中心同意離島在符合篩檢流程條件及後送配套流程下,提供自願性採檢服務。(圖/指揮中心提供)
金門縣政府前天公告規定,所有入境民眾須持三天內核酸檢驗陰性證明,否則必須入境快篩,但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違法為由,撤銷這項公告,引發金門縣長楊鎮浯不滿;對此,指揮中心今(25)日拍板,同意金門縣、澎湖縣、連江縣等三離島得在符合篩檢流程條件及後送配套流程下,提供自願性採檢服務。
指揮中心今日晚間表示,有關離島縣市採檢需求,指揮中心經評估後,同意金門縣、澎湖縣、連江縣等三離島得在符合篩檢流程條件及後送配套流程下,提供自願性採檢服務。
指揮中心提醒,所有篩檢工具皆有偽陰性、偽陽性之可能,檢驗陰性民眾仍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