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山、郭台銘喊捐疫苗助台 陳時中:仍要由中央簽約採購、分配執行
(圖/翻攝自直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公布國內新增327確定病例,分別為320例本土個案及7例境外移入個案;另有校正回歸本土個案166例,總計493例,確診個案中新增21例死亡。關於疫苗部分,佛光山已向疾管署申請,希望捐贈20萬至50萬劑疫苗,而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所屬的永齡基金會也將提出文件申請。對此,指揮中心回應了。
陳時中表示,這2天收到一些,企業也好、宗教團體也好,對於購買疫苗非常熱心,謝謝這些熱心團體,不過也提醒整體基本原則,申請後,還是要由中央政府和原廠簽約採購,讓中央政府統籌分配、執行,「有熱心管道提供給我們,直接原廠授權證明,大家就會一起來談後續應有行政作為。」
陳時中再次強調,由中央政府簽約採購、分配執行,畢竟疫苗是要打在身體上面,相關的安全有效性,必須受到一定程度監督、控管。
指揮中心表示,基於保障國民健康安全,疫苗政策應秉持「由中央政府與原廠簽約採購」、「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執行」兩大基本原則,此涉及疫苗安全、法律責任與接種部署三大層面:
一、疫苗安全:
COVID-19是全球重大流行疫病,為了確保國民健康安全,相關疫苗的取得,因為涉及嚴謹的緊急授權程序以及供應配送等相對嚴格的技術要求,為維護國人健康,保障國家整體之安全,我國疫苗政策與各國相一致,皆由中央政府依權責與專業統籌辦理。
二、法律責任:
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 5條,傳染病防治政策及計畫,包括「預防接種」均是中央主管機關權責;此外,依照「藥事法」第 48-2 條規定意旨,製造或輸入緊急的疫苗藥物,其專案核准權限也屬中央主管機關。因此,有關疫苗的取得、分配與接種,均應由中央統籌,並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
三、接種部署:
疫苗的購買與施打,涉及嚴格的供貨、冷鏈以及專業人力丶物力的規劃部署,必須配合國家整體防疫策略,施打有序,以確保供應分配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公平性,因此執行層面也都必須由中央統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