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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洩密被判刑3月 律懲會停職半年

律師洩密 違反律師法 律師倫理 新北地檢署 律師懲戒委員會 停職
游姓律師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被新北地檢署起訴判刑後再移付懲戒。(圖/報系資料照)

游姓律師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被新北地檢署起訴判刑後再移付懲戒。(圖/報系資料照)

1名游姓律師接受委託處理某環保公司葉姓負責人涉嫌濫倒有害事業廢棄物案件時,以手機翻攝聲押書,用透過黃姓中間人轉傳給與葉男的吳姓友人,並於律見時,將筆錄印出給葉男前妻等人觀看,被依洩密罪判刑3月,緩刑3年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亦決議停止職務半年確定。

新北地檢署前年偵辦一起環保公司涉嫌濫倒有害事業廢棄物案件時,約談、搜索負責人葉男,葉的黃姓友人介紹游姓律師為其辯護,但檢調發現游於前年5月4日閱卷後,將檢方聲押葉男理由及筆錄等內容,以手機拍下後傳給黃,黃傳給葉的友人吳男,吳轉傳給葉男前妻等人。

由於吳男發現筆錄中,檢方還查出民進黨某立委國會辦公室陳姓主任,以「選民服務」為由,要求勞動部職安署免除裁罰,另轉傳予陳男,告知陳涉及貪汙案。

翌日上午,游至台北看守所律見葉男後,甚至還攤開印好的閱卷筆錄,給葉男前妻與友人等人觀看,並任由葉男前妻手機翻拍筆錄內容。事後游姓律師被依洩密罪判刑3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

游姓律師並被新北地檢署及台北律師公會以行為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移付懲戒。律懲會決議停職6月,游不服,申請覆審被駁回,被停職6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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