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郭董犯老毛病!美大學教授「幫上法律課」 揭買疫苗內幕:見好就收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和夫人曾馨瑩同心協力辦理採購疫苗。(圖/翻攝郭台銘臉書)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透過永齡基金會成立專案小組,申請500萬劑德國BNT疫苗,採購申請文件已於1日送到衛福部食藥署,讓不少國人為之振奮,希望能順利進行。不過,美國大學教授翁達瑞在臉書直言,郭台銘還沒搞清楚疫苗跨國買賣的法律規範,就誇口要從德國進口500萬劑疫苗,明顯是老毛病犯了。
翁達瑞今(2日)在臉書寫下長文,指「郭董事業做很大,但經常出爾反爾,承諾的投資計畫不是取消就是縮水。原因之一就是郭董好大喜功,在法律條件沒搞清楚前,就大事張揚。這次郭董又犯了老毛病,未搞清疫苗跨國買賣的法律規範,就誇口要從德國進口五百萬劑BNT疫苗到台灣。我看在眼裡,心理為郭董著急,只好隔空幫他上一堂法律課。」
文章提到,郭董要進口的BNT疫苗,尚未獲得「正式使用核可」,而是以「緊急使用核可」的方式上市,「銷售緊急使用核可的疫苗,藥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因為疫苗沒有正式核可,藥廠無法購買『產品責任險』。為了讓疫苗順利上市,美國聯邦政府提供藥廠『訴訟豁免』保護,除非藥廠有『故意的行為不端』,不管疫苗出了什麼差錯,施打疫苗的消費者都不能到法院提告。」
翁達瑞指出,為了讓輝瑞疫苗順利上市,美國聯邦政府提供3個法律條件,分別是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提供訴訟豁免保護、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這三個法律條件都有『管轄權』的限制,只在美國(或德國)本土有效,不及於其他國家。為了規避國際訴訟,藥廠會限制疫苗的施打地點,禁止買家轉運到其他國家」。
他接著說明,疫苗要跨國轉運,不論銷售或捐贈,當地政府也要提供上述的三個法律條件,但「企業或慈善機構缺乏公權力,無法提供這三個法律條件,所以藥廠只與政府交易」,所以就算這批疫苗由永齡出錢購買,衛福部也要共同簽署採購合約,提供上述3個法律條件,然而政府一出面,就可能受到陸方干預。
翁達瑞強調,不論郭董如何打擦邊球,只要衛福部共同簽約,就無法迴避國家稱謂的爭議。就算蔡政府不堅持國家稱謂,這個採購案還是要面對台灣主權獨立的事實。中國宣稱擁有台灣主權的謊言,最終都會被戳破;他直言,對郭董而言,這堂法律課來得有點晚,但還不到無法收拾的地步,建議見好就收,不要落到「台、德、中」三面不是人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