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貸8萬買新家卻歸不得 社區禁止裝潢施工住戶怒槓管委會
投訴人W先生表示,新家於4月進場裝潢到一半,社區管委會以疫情為由,不准施工單位進入社區,三級警戒一再展延,打壞他的搬家和資金運用計畫。(圖/讀者提供)
三級警戒讓國人戒慎恐懼,盡量維持低度活動,卻有民眾向本刊投訴,新買的房子社區管委會以防疫為由,不得讓他進行裝修施工,原本打算房子舊換新後,舊屋要出租或出售抵房貸,「現在疫情不知道會維持多久,每個月貸款仍要繳超過8萬,手上資產無法變現,都快被斷頭了。」
讀者W先生向本刊投訴,他在北市花了1600萬買新家,已於4月進場裝潢,卻因為國內疫情大爆發,全國進入三級警戒,5月20日收到管委會通知配合政府防疫不准任何施工單位進入社區,「本來是說到5月31為止,後來三級警戒延長後,管委會又繼續展延禁止進入施工的規定,這樣拖下去不是辦法。」
依W先生的計畫,原本考慮裝修後搬入新家,原住處租金行情約3萬,可以出租分攤目前每月8萬元的高房貸,現在變成每個月要付全額房貸,房屋也無法使用。W先生表示,「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住戶修繕專有部分,管委會及其他住戶不能拒絕。原本我也是先尊重管委會,但是三級警戒一再延長,已經造成我生活上的困擾,不能以防疫為名無限上綱凌駕於法律之上。」
根據W先生提供的資料,管委會總幹事給的回應為,管委會屬於合議制,經委員多數同意於疫情三級警戒中配合政府發佈禁止社區外來訪客或裝潢施工等門禁措施,一旦同意裝潢施工,社區尚有十戶也都等著裝潢施工,屆時預估每日最少40人以上的外來人進出。這個措施是保護全體2000多位社區住戶,假設有個萬一(確診或是造成他人病故),管委會與裝潢施工住戶任一方都無法負起責任。
對此,主管機關北市建管處表示,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限制措施,或市府實施之相關管制作為,並未規定住戶專有部分禁止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故住戶於專有部分施作室內裝修行為,若已依法申請審查許可,並領得「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管理委員會應無權干涉。惟相關從業人員進入社區,管理委員會仍當要求配合戴口罩丶量體溫丶保持社交距離等各項防疫措施。
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則表示,近期的確也接到其他民眾投訴類似爭議,管委會的立場是擔憂裝修行為會成為社區防疫破口,如果造成社區住戶因此感染確診,難以負起責任,雖然認同各有立場,但是疫情當下防疫為重,每個人多少都會承擔一些損失,經住宅消保會委員會開會討論是尊重管委會決定,也希望能共體時艱,協調出各退一步的方式。